1.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6个月连续缴交。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具有合法的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
4.申请时本人、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非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5.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6.借款人家庭五区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商品房或二手住房(以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证明为准)。
首付比例福州公积金
1.申请纯公积金贷款购买产权面积在144㎡(含)以下的首套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
2.购买产权面积在144㎡(含)以下的二套房及144㎡(不含)以上的首套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
3.申请组合贷款购房,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异地公积金
1.户籍必须在福州六区六县(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长乐区、闽侯、闽清、福清、永泰、罗源、连江)。
2.若公积金缴存地在莆田、南平、宁德、平潭的都市圈内公积金可无需迁户,直接按异地公积金申请贷款。
3.异地公积金可任选省直或市直申请公积金贷款。
4.申请纯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执行。
- 注意 -
若夫妻一方为福州公积金,一方为异地公积金,则必须福州公积金作为主借。
根据借款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住房总价款、抵押物价值和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情况等进行综合确定。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之日借款人夫妻双方当前账户余额×1.2 +借款人夫妻双方公积金月缴交基数×12×离退休年龄(还剩几年)×流动系数α(当前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处于正常状态,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α,流动性调节系数以省市直公积金中心网站公面为准)。
离退休年龄=法定退休年龄-实际年龄(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
公积金月缴基数=个人缴交+单位缴交(不含住房补贴)
最高贷款额度
省直:夫妻双方在省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市直:夫妻双方在福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福州公积金适用:生育、抚育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申请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额度按公式测算外家庭另加20万,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双职工100万元,单职工按70万元执行(异地公积金不享受此政策)。
1.借款人本人的贷款银行一类卡
2.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3.借款人(及配偶)和其他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人身份证明
4.借款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其他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原件。户口簿未体现未成年子女关系的,另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5.购房所在地借款人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住房查询证明
6.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如为纯公积金则无须提交)。收入证明金额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差异较大的,需另提交近一年个人所得税凭证或银行工资流水明细单
7.借款人配偶在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的,需提供缴存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证明(含姓名、证件号码、所在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最近六个月连续缴存信息等)
8.卖方房屋权属材料原件
9.经借款人书面确认的卖方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收款账户(贷款银行一类借记卡)信息(包含户名、账号、开户行)
10.存量房买卖网签合同
11.异地公积金需另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12.首付款证明
13.借款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其他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未再婚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附生效证明、未婚提供一张一寸近期彩照并面签未婚声明书(只有省直公积金需要)
14.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
15.贷款审核中可能要求的其他材料
男≤65周岁,女≤60周岁 贷款最长年限不超30年。混合结构的二手房,如为五城区住房,房龄加上贷款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5年。
评估--申请公积金贷款(冻结首付)--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审核、审批--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领证、解冻首付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发放贷款。纯公积金贷款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