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协议
发起人:
合伙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合伙项目名称及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项目名称:
项目经营场所: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1、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项目取得最佳经济效益,也为了更好更快地推进项目进程与发展。
2、合伙经营范围:以鲜羊为主要原料来源,利用三十多种中草药秘制配方,制作涮羊肉锅底,以及烧烤羊肉串、羊腿羊排和全羊等。
3、合伙期限为 年(根据该项目房屋租赁期限设定)
三、合伙人的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及进入政策
以现金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该项目(该店)的 %股份,同时享受本店 元人民币的消费奖励,不扣除分红所得。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利润根据以上条款按百分比逐月分红。
2、若遇亏损,合伙人不再承担超出其初始出资额的部分。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1、原则上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可以在众合伙人中选出代表参与执行合伙事务,有权监督事务执行状况,包括财务状况等。受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事务的,其合伙人可以撤销该委托。
2、本企业在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三分之二人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置该不动产;
(4)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七、退伙约定
1、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退伙。
八、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发起人: 合伙人:
年 月 日